2009年6月9日 星期二

經濟部貿易局:有關報載「ECFA,簽或不簽?」之說明

有關前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白樂崎先生於本(5/25)日於其專欄撰文,針對政府推動ECFA提出諸多批評。對於其個人意見,經濟部予以尊重。然由於其立論係基於國內特定團體之偏頗立場,且對我政府推動ECFA有所誤解,本部特予說明。

該文指「台灣親中,牽動美中關係」一節,經濟部表示,民進黨執政時期,由於採取「戒急用忍」的鎖國政策,廠商無法在兩岸及全球進行合理布局,反迫使台商與在台之外商將各項發展資源移往中國大陸,造成今日不當傾斜的現象。洽簽ECFA是趕上過去八年民進黨政府未能妥適處理兩岸關係,致台灣無法突破邊緣化困局的途徑之一。

該文指「馬政府已承認台灣方面一直就推動ECFA議題與中國大陸接觸,但因擔心危及不久就要展開的兩岸貿易會議,所以將不會透露太多細節,…民進黨要求任何與中國大陸貿易協定在談判期間都必須公開、透明」等節,經濟部強調:

一、 政府推動ECFA,係按研究、協商、簽署、送國會審議通過,最後才生效實施等步驟推動。目前政府推動ECFA仍在廣徵意見、凝聚共識階段,尚未正式與對岸就ECFA協議細節進行洽談。

二、 政府推動ECFA迄今,業已秉持民主機制,分別與執政黨、在野黨、立法院、產業界以及一般民眾進行60多場研討會與說明會,就各界反映意見,將納入未來兩岸談判的參考。至於未來談判達成的協議,也一定會依法送請立法院審議,因此,立法院就ECFA議題可謂已達到充分的參與以及完全的監督。

該文指「台灣的反對黨強調與中國大陸簽定這種協定可能只有利於高科技公司…,但卻會重創小型企業,最終且將提高台灣失業率」及「將台灣經濟與衰退的中國出口導向經濟連結在一起是否為明智之舉」等節,經濟部表示:

一、 政府推動ECFA,係讓台灣站在平等的立足點上,跟其他國家競爭,亦即確保台灣廠商在國際市場上具有公平的競爭地位,避免國內廠商因面對不利的競爭環境而被迫轉移到海外投資。

二、 洽簽ECFA後,有利台灣與美、日、星等主要貿易伙伴增進經貿關係,有助台灣融入全球經貿體系及台商進行全球布局,並且吸引跨國企業利用我國作為進入東亞的經貿投資平台。故ECFA非僅著眼於中國大陸市場,而是協助企業全球布局的一部分。此外,簽署ECFA後不單不會開放大陸勞工來台,同時因享受出口免關稅的產業,其競爭力提升不需外移至中國大陸,企業投資設廠會亦留台灣,反而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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